中汽协:2月汽车产销双增 促消费及车企降价功不可没! |
3月10日,中汽协发布2月汽车数据以及动力电池月度数据,2月汽车市场相1月明显回暖,产销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但回顾前两个月整体表现,车市依旧有所承压......本文整理了中汽协2月及1~2月汽车产销以及动力电池装车量、汽车出口方面的数据,具体如下: 汽车方面 2月汽车产销双增 但1-2月累计汽车产销均跌超10% 中汽协数据显示,2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03.2万辆和197.6万辆,环比分别增长27.5%和19.8%,同比分别增长11.9%和13.5%。因去年同期及今年1月均为春节月,基数相对较低,叠加2月各地陆续出台汽车促消费及车企降价促销等政策影响下,汽车产销环比、同比均呈明显增长。1-2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62.6万辆和362.5万辆,同比分别下降14.5%和15.2%。 2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55.2万辆和52.5万辆 同比分别增长48.8%和55.9% 2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55.2万辆和52.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48.8%和55.9%,市场占有率达到26.6%。1-2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97.7万辆和93.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8.1%和20.8%,市场占有率达到25.7%。 2月汽车出口延续良好态势 2月,汽车企业出口32.9万辆,环比增长9.4%,同比增长82.2%。分车型看,乘用车本月出口27.1万辆,环比增长8.3%,同比增长85.8%;商用车出口5.8万辆,环比增长15.1%,同比增长67.2%;新能源汽车出口8.7万辆,环比增长5.3%,同比增长79.5%。 1-2月,汽车企业出口63万辆,同比增长52.9%。分车型看,乘用车出口52.2万辆,同比增长57.7%;商用车出口10.8万辆,同比增长32.9%;新能源汽车出口17万辆,同比增长62.8%。 中汽协:今年前两个月汽车累计产销较同期明显回落 需要相关政策持续提振 据中汽协消息,2月,因去年同期及今年1月均为春节月,基数相对较低,汽车产销环比、同比均呈明显增长。其中,乘用车产销呈两位数增长,商用车产销环比同比均呈两位数增长,新能源汽车和汽车出口延续良好表现。当前,国内有效需求尚未完全释放,去年底传统燃油车购置税优惠政策以及新能源补贴退出形成提前消费的影响,我国汽车消费恢复还相对滞后,前两个月累计产销较同期有明显回落。同时考虑到当前影响汽车消费国内外环境仍非常复杂,我国汽车工业稳增长任务依然艰巨,需要相关政策持续提振,助力汽车工业平稳运行,实现一季度良好开局。 动力电池方面 2月动力电池产量同比增长30.5% 前两个月我国动力电池累计产量同比增长13.3% 2023年2月,我国动力电池产量共计41.5GWh,同比增长30.5%,环比增长47.1%。其中三元电池产量14.6GWh,占总产量35.1%,同比增长25.0%,环比增长48.3%;磷酸铁锂电池产量26.8GWh,占总产量64.7%,同比增长33.7%,环比增长46.3%。 1-2月,我国动力电池累计产量69.6GWh,累计同比增长13.3%。其中三元电池累计产量24.4GWh,占总产量35.0%,累计同比增长8.5%;磷酸铁锂电池累计产量45.1GWh,占总产量64.8%,累计同比增长16.2%。 2月动力电池装车量同比增长60.4% 前两个月三元电池装车量同比下降7.5% 2月,我国动力电池装车量21.9GWh,同比增长60.4%,环比增长36.0%。其中三元电池装车量6.7GWh,占总装车量30.6%,同比增长15.0%,环比增长23.7%;磷酸铁锂电池装车量15.2GWh,占总装车量69.3%,同比增长95.3%,环比增长42.2%。 1-2月,我国动力电池累计装车量38.1GWh,累计同比增长27.5%。其中三元电池累计装车量12.2GWh,占总装车量31.9%,累计同比下降7.5%;磷酸铁锂电池累计装车量25.9GWh,占总装车量68.0%,累计同比增长55.4%。 出口方面: 2月,我国动力电池企业电池出口共计9.4GWh。其中三元电池出口6.6GWh,占总出口69.6%;磷酸铁锂电池出口2.8GWh,占总出口30.1%。 1-2月,我国动力电池企业电池累计出口达17.4GWh。其中三元电池累计出口11.9GWh,占总出口68.7%;磷酸铁锂电池累计出口5.4GWh,占总出口31.0%。 “湖北东风”引领燃油车降价热潮 汽车全面降价时代来临? 近日,“去湖北抢车”的话题冲上热搜,3月湖北省联合多家车企推出政企购车补贴,东风系汽车成为补贴主要对象,包括东风本田、东风雪铁龙、东风日产、东风风神、东风标致等,补贴最高达9万元。 该消息爆出之后,当地东方雪铁龙经销商表示店里几乎是“人满为患”。而这场降价战随后快速席卷全国各地,据红星资本局不完全统计,截止目前已经有至少30个汽车品牌参与到这场价格战,最高优惠超过10万元。品牌官方活动、地方经销商促销以及直接降价,抵现等优惠方式层出不穷。 究其原因,一方面,当前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已经掀起了降价潮,对于燃油车而言意味着竞争更为激烈,要么迅速选择转产新能源汽车,要么便是采用大幅降价的方式应战;另一方面,7月1日后国6A无法上牌同样是促使燃油车企疯狂“抛售”库存的另一诱因。目前,有消息称,譬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都国六A都已经无法上牌。因此,车企降价促销也是清库存的另一手段。 对于此轮车企降价潮是否会影响到后市车市长期价格走势,崔东树表示,从长期来看的话,这种短期促销的影响会逐步淡化,因为这种促销活动并不是针对全系列、全面的推动,企业投入优惠的资金也相对有限,因此促销结束后会如同”双十一“一般回归正常状态,不会对车市带来严重的后遗症。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促消费作为今年国家经济的工作重点,汽车消费对于各省市而言,是其完成“促消费”性价比极高的一大方式,因此,在车企降价潮来临之际,又有多个省市继续发布促进汽车消费等各种措施。 威海市商务局近日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印发2023年威海市汽车、餐饮消费券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决定开展威海市汽车促消费活动。活动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总金额为1000万元。 具体购车优惠标准如下: 购买新能源车,所购车辆价格为20万元及以上,每辆发放消费券6000元;10万元以上不足20万元,每辆发放4000元消费券;不足10万元,每辆发放3000元消费券。 购买燃油车,所购车辆价格20万元及以上,每辆发放消费券5000元;10万元以上不足20万元,每辆发放3000元消费券;不足10万元,每辆发放2000元消费券。 报废旧车购置新车,每辆车增加1000元消费券。 此外,成都高新区汽车消费促进月启动,将发放超千万消费券、举办系列展会联动活动、实施汽车消费专项补贴、发布商贸服务业和会展业建圈强链政策。本次汽车消费券活动共设置3档消费补贴:单车购车价格20万以内,每辆车可申领补贴3000元;单车购车价格20万元(含)-40万元以内,每辆车可申领补贴5000元;单车购车价格40万元(含)以上,每辆车可申领补贴8000元。 在陕西省人民政府日前印发的《进一步提振信心恢复活力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中还提到,要着力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万亿级产业集群。打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新能源汽车、数字创意、相关服务业等一批新的增长引擎,布局生命健康、氢能与储能等未来产业,加快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光伏装备、先进结构材料产业集群发展步伐,力争全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13%左右。聚焦重点产业链开展延链补链强链行动,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链主”企业,加快构建产业链集群。 而3月9日,沈阳方面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及对新能源汽车整车及零部件项目建设补贴,并对企业研发新车型和扩大新能源整车生产规模进行奖励。 补贴标准如下: 1. 新能源汽车整车及零部件项目建设补贴。对2022年年度内(自1月1日到12月31日,下同)固定资产投资额达500万元以上的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核心零部件技术改造项目、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关键零部件新建项目,建设期内按申报当期项目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给予投资补贴,补贴上限不超过500万元。 2. 企业研发新车型奖励。我市整车企业新开发并上市销售的新能源乘用车、货车、客车产品,在2022年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新车型,按年度单个车型10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 企业扩大新能源整车生产规模奖励。对2022年年度内,新能源乘用车销售量超过(含)3000辆的我市新能源乘用车生产企业奖励300万元,销售量每增加1000辆奖励80万元,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含)500万元;新能源客车销售量超过(含)200辆的新能源客车生产企业奖励100万元,销售量每增加100辆奖励30万元,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含)500万元;新能源物流车及专用车销售量超过(含)500辆的新能源物流车及专用车生产企业奖励50万元,销售量每增加100辆奖励10万元,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含)200万元。 4. 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及运营补贴。对2022年年度内我市投资建设并投入运营的公共充(换)电设施,通过专家组审查并接入辽宁省新能源汽车大数据监管平台后,按照直流充电设施300元/千瓦、交流充电设施100元/千瓦、换电设施600元/千瓦的补贴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换电设施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座。充换电设备装机模块总功率与外电容量不符时,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进行补贴。对于集光伏发电、储能、充电为一体的示范站,在建设补贴的基础上,按照投资额1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座。对为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的公共或对外开放充(换)电设施经营企业,按照0.1元/千瓦时给予运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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